香港强积金制度运行多年,已成为本地雇员退休保障的重要支柱。随着2026年4月起最低工资标准微调及部分行业薪酬结构变化,不少中小企业主和HR开始重新审视供款计算逻辑与合规边界不是所有“月薪”都等同于“供款基数”,也不是所有员工都适用同一套规则。
一、供款金额怎么算?两个基数必须分清
强积金供款由雇主与雇员共同承担,比例各为5%,合计10%。但关键在于:供款基数并非简单按实发工资计算,而是以“有关入息”为基准,且设有上下限。
1. 有关入息指雇员每月现金薪酬,包括基本工资、津贴、佣金、花红(如属定期发放并可合理预期);
2. 不计入有关入息的项目包括:交通津贴(每月不超过港币1.2万元)、膳食津贴、子女教育津贴、非现金福利(如宿舍、车辆使用权)、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;
3. 2026年4月1日起,有关入息下限维持在港币7,100元,上限则由港币30,000元调高至港币35,000元;
4. 若雇员月入息低于7,100元,仍须按7,100元计算供款(即最低供款额为355元,雇员与雇主各出177.5元);
5. 若月入息高于35,000元,超出部分不纳入计算,最高供款额为1,750元(双方各875元)。
二、哪些人必须参加强积金?常见误区需厘清
并非所有在港工作人士都自动纳入强积金体系。以下情况需特别注意:
1. 雇员入职后60日内必须登记参加强积金,雇主须在首份工资发放前完成注册及首次供款;
2. 临时工、兼职人员只要连续受雇满60日,且每周工作不少于20小时,即属法定强制成员;
3. 外籍家庭佣工(FDH)不属强积金覆盖范围,但若其同时受雇于另一非家佣岗位(如兼任公司行政助理),该职位收入须依法供款;
4. 自雇人士可自愿登记,但一旦登记即须持续供款,不可中途退出;
5. 已达65岁但仍在职者,雇主仍须为其供款,无年龄豁免。
三、合规风险多发环节,企业容易踩的几个坑
审计数据显示,2026年下半年积金局发出的合规提示中,近四成涉及供款基数误报。典型问题包括:
1. 将季度花红一次性计入某个月的有关入息,导致当月超上限而后续月份未足额补缴;
2. 把代缴的强积金款项错误列为“公司福利支出”,未在工资单中单独列示雇员供款部分;
3. 误以为试用期员工可暂缓供款,实则只要雇佣关系成立即触发义务;
4. 使用电子工资系统但未设置强积金自动计算模块,人工核算时遗漏津贴类型判断;
5. 兼职员工工作时数记录不全,无法证明是否满足“每周20小时×60日”门槛,被质疑规避责任。
四、操作建议与实用工具参考
积金局已开放“MPF e-Service”平台,支持雇主批量上传供款资料、查核账户状态及下载合规指引。建议企业:
1. 每季度复核一次员工薪酬结构,识别新增津贴类型是否影响有关入息认定;
2.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薪酬组成,并注明哪些项目不纳入强积金计算;
3. 使用积金局认证的强积金计划管理机构提供的薪资接口,减少人工干预误差;
4. 保留至少六年工资记录、银行转账凭证及员工签收确认,以备抽查;
5. 对新入职HR开展强积金实务培训,重点讲解“有关入息”定义与例外情形。
以上是当前强积金供款金额设定与合规执行中的核心要点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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